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注:估计大多数人可能只须记住前面几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计算方法:*****
1.速算扣除数怎么来的?
很多朋友说那个扣除数得硬记么?不是这样的,他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只要是推算过的,也就好记了吧,
如下:
拿第3档数据说明:125 = 75+50 =1500*5%+500*10% =1500*(15%-10%)+500*(15%-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你每月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减去起征点(2000),剩下的部分套用上面的公式。
2.年终奖如何扣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年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交纳所得税。
本人年终奖金总额÷12,根据商数去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奖金总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发放当月的工资所得低于2000元,那就要减去低于的差额,用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如下公式计算:
[奖金总额-(2000-当月发放的工资)]×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半年奖、季度奖要多交税
按照新《通知》,今后市民取得的半年奖、季度奖,则要比现在“多交税”了。
《通知》明确,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此前的做法是,除年终加薪以外,数月奖金或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以全额确定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两者的区别在于,今年起,纳税人取得半年奖、季度奖,不是单独全额计税,还要加上当月工资收入,这就有可能提高税率档次,税负自然也就增加。
学长举例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举例:AAA2007年1月份取得工资2000元,取得月奖金2000元,请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该个人没有缴纳"三险一金")
第一种计算方法: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应分段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2000-2000=2000元.对应纳税税所得额在500以下的部分应采用5%的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500-2000元的部分采用10%的税率;
分段计算的结果如下:
500*5%+(2000-500)*10%=175元.
第二种方法:
采用速算扣除数法,直接查税率表.
计算结果如下:
2000*10%-25=175元
可见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速算扣除数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速算扣除数实际上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因此,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用全额累进的计税方法。只要减掉这个常数,就等于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故称速算扣除数。
比如:3000元的计税额
1、500*5%=25
2、2500*10%=250
合计纳税额275元
用速算扣除数:
3000*10%-25=275
这样,级差越多,计算就越简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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